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梁亦慰)“這兩棵樟樹樹齡為970年,按照《條例》認定,屬于一級名木,采伐移植古樹名木最高可罰百萬元……”3月26日,螺洋街道雙廟村雙福廟旁,臺州市資源和規劃局路橋分局自然資源保護科工作人員站在兩棵古樟下,圍繞剛推出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向附近的居民介紹。
3月15日,《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古樹名木保護專項法規,對古樹名木的保護職責、認定、經費安排、禁止行為、保護措施以及合理利用等方面都明確了相應要求和法律責任,為古樹名木的全生命周期保護提供了法治保障。
近日,在各鎮(街道)的古樹名木所在地,通過微宣講、派發宣傳資料等方式進行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宣傳工作正在陸續開展。
“《條例》的上線,為古樹名木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也推動古樹名木保護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該局自然資源保護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調查統計,我區當前共有41棵登記在冊的百年以上古樹名木。多年來,我區堅持“一樹一策”保護理念,以專家咨詢、定期監測、科學管護等措施,精心呵護珍貴的“綠色遺產”。
“這些百歲以上的老樹不僅是村里的‘壽星’,也是村民們心中的寶貝,讓它們一代一代地健康生長下去,是所有人的責任。”雙廟村村民們表示,詳細了解了《條例》中關于古樹名木保護責任的相關條款后,大家對于日常生活中的古樹名木保護知識做到了“心中有數”。